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东庄组92.39亩优质茶园(黄魁园)18年租赁权 网络竞价公告
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东庄组92.39亩质茶园(黄魁园)18年租赁权
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为:LXNCCQ2018-010
受委托,定于2018年11月29日10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TPFront/)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网络竞价标的:
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东庄组92.39亩质茶园(黄魁园)18年租赁权。参考价为10万元/年。
该茶园位于施宏村东庄村民组毛毕路和赵杨路旁,是施宏村2016年第批产业扶贫项目质茶叶种植基地46.33亩,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质茶叶种植基地46.06亩,合计92.39亩,该茶园总投资83万元。
二、标的展示、踏勘时间和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1月28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2.联系方式:踏勘联系电话:13615635757,联系人:王刚先生。
三、注册及报名登记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次网络竞价公告标的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16时止 。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参与竞买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保证金汇款凭证。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人的: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保证金汇款凭证。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6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缴款银行及账号:
户 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注: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保持致。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东庄组92.39亩质茶园(黄魁园)18年租赁权 |
2018年11月29日10时00分 至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价款支付: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7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租赁权流转合同》。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权流转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交清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和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特别说明:
1.本次网络竞价公告信息由委托人提供。竞价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各竞买人须在竞价前仔细查看、详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具体界址以委托方提供的茶园位置图为准。
2.网络竞价标的设有底价,严格保密。
3.竞拍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竞价须知》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拍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咨询有关规定,并在展示期内实地看样,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权利现状、瑕疵因素),愿遵守本场网络竞价会的《网络竞价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及《合同》(样本)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出让方和拍卖人对所转让的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及增值税发票。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合同》,交接手续由竞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
九、联系方式:
1.郎溪县共资源交易中心 0563-7022169
2.郎溪县毕桥镇施宏村村委会 0563-7375383
3.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刘经理15905659009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网络竞价须知
、根据《宣城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并遵守。
二、本次转让活动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以有效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中心组织的网络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竞争条件下进行的,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四、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的基本信息由委托方提供,标的均按现场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对公告及本须知、转让合同须仔细研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经登陆《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和默认公告及须知,并同意所有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次竞价标的:详见本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七、自备电脑,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网络竞价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及《宣城市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www.xcsztb.com(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查看《宣城市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2、账号注册。竞买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点击“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竞买人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报名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系统登录。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可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4、标的每轮加价幅度:每轮加价人民币壹仟元或者壹仟元的整数倍。
5、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买人进入系统后可对标的进行报价。
6、本场网络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组成。
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但报价应高于系统内当前高报价。
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每轮90秒)。在轮延时竞价时间内如出现更高报价,则系统将会进入新轮的延时竞价时间(90秒),90秒内无新的报价,系统自动结束竞价。
7、竞价:竞买人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正在竞价”的标的进入自由竞价时间,竞买人可对标的进行报价。
8、报价操作步骤:
①竞买人选择“竞价阶梯倍数”后点击 “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系统将弹出确认该报价的对话框,竞买人点击“确定”按钮才能终确认该报价,如果报价金额低于或等于当前高报价,则系统会提示所报价格低于当前高报价,竞买人须重新报价方可生效。
②竞买人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③竞买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高报价”与“高报价者”,以便及时做出决策。
9、报价规则:
①采取增价方式,按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②竞买人每次新报价须高于系统内“高报价”,报价金额为“高报价”加上“竞价阶梯倍数”。如:竞价阶梯为1000元,高报价为5000元,竞买人点击“竞价阶梯2倍”,此时竞买人报出的价格应为7000元(“高报价”5000元加上“竞价阶梯2倍”2000元)。
10、报价时间须以系统内服务器标准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的“标准时间”以便及时做出决策报价。
11、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可以通过“高报价者”得知您是否是高报价人。
九、竞买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经发现查实后,拍卖人有权对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竞买人因如下行为产生的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价标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设备时间与系统“标准时间”不符的;
2、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其他因非本中心原因而导致不利于竞买人的后果。
十、发生下列情形之的,本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错误的;
3、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有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5、其他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定时间的自由竞价时间,起始价为中止时的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特别提示
1、拍卖人对网络竞价标的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图片)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任何担保;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均不作担保,不对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网络竞价标的,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竞买人在充分查勘、全面了解、完全确认标的物现状以及约定的相关事项条件下,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旦竞买,即视为无异议并愿意履行相关义务。若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以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根据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标的销售发票。
5、买受人应及时付清成交款受标的物,否则,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的后果。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切损失,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人根据委托人的通知,在网络竞价活动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标的,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施宏村质茶叶黄魁园18年租赁权
流转合同
甲方:施宏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管理方)
乙方: (受托管理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92.39亩茶地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土地上种植的质茶叶(苗)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质茶叶种植项目位置及面积
甲方自愿将位于毕桥镇施宏村东庄组两处地块:第处地块(位于安徽宏云制茶有限公司大门正前方)及第二处地块(安徽宏云制茶有限公司厂房后右侧),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合计92.39亩质茶叶种植基地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经营方式
经营方式:乙方租赁甲方质茶业种植基地,具体负责茶叶种植基地的生产管理和鲜叶的经营。
三、委托经营期限
该种植地的经营期限为18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茶地流转期间茶地被征收占用时利益分配约定:茶地占用补偿归甲方所有,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茶地资源存量及处置等预定保持原样。
四、流转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将投资捌拾叁万元整的茶叶种植基地(质茶叶黄魁园)委托交付乙方经营,乙方自负盈亏。
2.租赁费前3年每年按成交价格的50%支付;第4--10年每年按成交价的125%支付;第11--18年每年按成交价的100%支付。
3.签订协议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于履行协议满3年后返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质茶叶种植基地进行监督,保证土地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建设完成茶叶种植基地。
3.协助乙方进行质茶叶的种植、开发、宣传和应用。
4.在乙方逾期不缴纳承包经营费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茶叶种植基地。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搞好水土保持何环境资源保护,对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改正恢复。
6.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茶叶种植基地监管,要求乙方保证质茶叶基地的保值增值,否则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该质茶叶种植地。
2.乙方在质茶叶种植基地内用工时同等条件下先使用施宏村贫困人口务工。
3.合同签订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费。
4.协议期限内乙方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期限内针对质茶叶的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5.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该土地,保证该质茶叶种植基地的保值增值,搞好水土保持和环境资源保护。
6.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能擅自改变该质茶叶种植基地的用途。
六、土地经营权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的同意,可以将该委托的质茶叶种植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委托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经过甲方的同意对该委托的土地进行转租时,乙方应当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内容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否则该转租合同无效。
3.该土地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委托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都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只有甲乙双方协商致签订书面协议才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委托经营合同自行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种承包经营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方的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鉴证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