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的拍卖是怎样的

如果你成功了,你可能会失败。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亿万富翁,你都可能要经历人生的跌宕起伏。企业可能上市或破产。企业资产可以拍卖抵债。破产程序中的拍卖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程序中的拍卖是怎样的

一、破产程序中的拍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应当提供拍卖标的的身份证明和所有权证明,或者可以依法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和其他资料。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九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公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投标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应价无效,拍卖人应当停止拍卖标的拍卖。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拍卖人未约定佣金比例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价格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与拍卖成交价格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拍卖费用。

二、企业破产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财产可以拍卖,但对企业的一些固定资产、证券、未售出的产品、无形资产、成套设备的拍卖应当有限制。

拍卖固定资产: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当企业破产时,才能强制拍卖固定资产。第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允许破产时拍卖企业的固定资产,拍卖程序或买方范围也有限制。

1.拍卖前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形式出让,应当按照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办理。

3.船舶、汽车等机动车辆、房屋的拍卖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拍卖不能生效。

4.法律规定的不能拍卖的自然资源等,不能拍卖。

5.涉及文物的,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拍卖。

6.对于一些主要生产资料的拍卖,为了保证国家不丧失所有权,买方必须限制一定范围,如限制在国有企业范围内。

7.破产财产中的高精度、尖端设备、应用设备和特殊设备应尽可能转让给同类企业或急需这些设备的国有企业。

三、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申请企业破产:

一、无法清偿的定义。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无法清偿的要件是:

首先,债务人丧失了清偿能力。确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由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组成。债务人以各种方式不能清偿债务的,构成清偿能力丧失。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不是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意或恶意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还款期限并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没有争议或者明确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货币支付,但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评估的债务。否则,由于其债务形式在破产过程中无法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无法清偿是指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或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持续清偿,而不是暂时停止支付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

第五,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能清偿,不能根据其主观认识或者表示确定的,由法院依照法律和事实裁定。

2.定义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超过实际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限于实际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金额时,不考虑到期是否纳入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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