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拍卖抵押物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贷款或债权发生时,法院或银行或银行抵押一定的抵押品。当行为人没有偿还能力时,法院将强制拍卖抵押品,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债务的偿还。让小编给大家带来法院强制拍卖抵押品的过程。
法院强制拍卖抵押品的过程是什么?
一、法院强制拍卖抵押物的过程是怎样的?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提交评估结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次要求评估机构复议。
2.决定强制拍卖。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执行双方协商,按照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抵消给申请执行人。双方不能就以物抵债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决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要求自行出售财产的,法院可以依照《执行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允许,但应当按照合理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监督效控制出售价格。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出售自己的财产。《执行条例》只提出允许,但不适当。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声誉程度,根据职权作出决定。如果被执行人允许自行出售,应在10天内给予。同时,法院只有在收到资金后才能解除查封财产,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3.确定并委托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的选择,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技术部委托的规定办理。上市公司股份拍卖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得根据其职权选择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他财产时,应当先采取当事人主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其职权选择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和展示目标。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进行拍卖公告和展示。拍卖机构应当征求法院对拍卖计划、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的意见,得到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格。
拍卖会召开前,法院应当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拍卖保留价格,并通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格,不得超过评估价格。拍卖保留价格是拍卖交易的最低价格。拍卖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交易。如果第一次拍卖没有投标,法院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格。
6.举行拍卖会。
拍卖时,法院一般应派人到现场监拍,并将拍卖记录在笔录中;拍卖机构也可以邀请公证员到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应当与买受人签订交易确认书,并立即清理钱财,或者按照合同分期付款。投标人分期付款的,应当院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法院应当依法对拍卖结果进行审查拍卖机构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恶意串通,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裁定拍卖无效;未发现上述情况的,应当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当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拍卖标的为动产,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为房地产或特定动产,法院负责清除拍卖标的的的所有人,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拍卖特点。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征(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家:即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家(通常由拍卖机构承担),并且有许多可能的买家,因此他们有条件使后者能够就他们想要购买的拍卖物品进行价格竞争。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化的价格:即所有拍卖都不是卖方以固定价格出售拍卖物品或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拍卖物品,而是买方以卖方当场公布的起始价格为基准,直至最终确定最高价格。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即所有拍卖都是不同是不同的买家在公开场合竞争同一拍卖物品图片购买。如果所有买家对任何拍卖物品都无意义,没有任何竞争,拍卖将失去任何意义。
三、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包括英格兰拍卖、荷兰拍卖、英格兰拍卖和荷兰拍卖。此外,还有美国拍卖、密封交付价格最高拍卖、密封交付价格高拍卖、开放出价双拍卖、密封出价双拍卖等拍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