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拍卖公司浅谈网络拍卖辅助服务协议

安徽拍卖公司浅谈网络拍卖辅助服务协议。网上司法拍卖实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以下拍卖协助工作,委托协议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日期、费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实施网上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以下拍卖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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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描述、视频或照片;

(二)展示拍卖资产,接受咨询,促进查看,保存样品等;

(三)投标财产的鉴定、检测、评估、审计、仓储、储存、运输等;

(4)其他可委托的投标协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的出价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注册平台账户,完成实名认证,核对同意的投标标准,并在投标投标程序结束前支付担保费。经人民法院或者平台确认后,取得投标资格。委托他人代为投标的,应当在投标程序开始前由人民法院确定,并通知平台,否则委托关系不予认可。

投标开始后,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以网上投标的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从起拍价开始,以增加投标方式竞价,由人民法院确定。

为避免串通投标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平台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代码,投标人的真实身份不在网站上显示,并通过投标代码投标。

网上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对于有人竞价的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竞价的,拍卖时间结束后拍卖成交,最终竞价为交易价格;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竞价的,竞价时间从竞价期延长5分钟。在此期间,每个人的竞价再次延长5分钟,直到最后五分钟内无人竞价,拍卖成交,最终竞价为交易价格。竞价时间内无人竞价的,拍卖流拍。

拍卖结束后,在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布标明买方真实身份的拍卖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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