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44期无为县无城十字街华联商厦一层门面房三年经营使用权拍租公告

无为县无城十字街华联商厦层门面房

三年经营使用权

拍租公告

拍卖会编号:第60744期

受无为县华联商厦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0:30在无为县德龙宾馆七楼会议室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拍租标的

本次拍租的标的为:无为县华联商厦位于无为县无城十字街华联商厦层门面房的三年经营使用权。该标的位于无为县无城中心十字街交叉路口南大街侧,繁华地段,建筑总面积约590.09平方米,现已出租,租期至2016年12月27日止。本次拍租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租期原则上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止(具体租期自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的次日算起),三年租金参考价169.95万元,竞租报名保证金56万元。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5日17:00止,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租报名登记手续办理

有意竞租者应在2016年7月5日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巢湖市支行城郊分理处;账号:158101040003887),并于2016年7月5日下午5:00前凭汇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2、竞租保证金不计息。如竞租不成,拍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充抵拍租佣金和租金。竞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4、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租金。

5、出租标的原承租方如参与竞租,则需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且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后,在竞价过程中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先承租权。

6、标的其他特别说明详见本次拍租会的《拍租规则》和《特别说明》。

7、若了解标的详情请登录《安徽金秋拍卖网www.jinqiupm.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15905659009

王女士  13865225184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无为县无城十字街华联商厦层门面房

三年经营使用权

拍租特别说明


()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拍租佣金,则为扣除拍租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的部分房屋租金。

(2)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次性付清出租标的第个合同年度租金(每个合同年度租金为3个合同年度租金的平均值),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个合同年度结束前6个月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交纳出租标的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第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竞租方承诺:

(1)对出租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各项条款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消防、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及图纸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交付时如有遗弃的杂物或装潢垃圾,则由承租人负责清理。承租期内如需进行用电改造(或上下水改造),则所需全部费用及改造相关事宜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4)租赁期内,租赁房屋、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护(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3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拍租标的具体面积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并须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切后果及责任。如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次拍租列示的出租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拍租公告的全部条款。

(三)竞租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竞租保证金的金额:56万元。

2、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竞租人将竞租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人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竞租保证金处理:

(1)竞租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有权扣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a.拍租结束后,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与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的。

b.拍租结束后,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拍租佣金和租金的。

(2)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拍租佣金),作为违约金:

a.竞得人在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b.竞得人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

(3)竞租人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拍租标的进行重新拍租。重新拍租时,违约的意向竞租人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拍租的租金价款低于本次拍租的租金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拍租中的拍租佣金及因竞租人违约而重新拍租导致拍租的租金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拍租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拍租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租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竞租方承担。

(4)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向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支付规定的拍租佣金,否则,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于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竞租保证金中扣除竞得人应交纳的拍租佣金。

(5)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拍租佣金,则为扣除拍租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方应支付的部分房屋租金。

(6)未能成功承租出租标的的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得人支付租金时甲方只提供单位收款收据,正式税务发票由乙方自行到税务部门开具并承担应纳税款,因租赁该房屋所产生的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五)本期拍租会的标的为有底价拍租,不达底价不成交。

(六)竞租人须仔细勘察标的现场及拍卖人处收集的相关材料,凡登记参加本次拍租会的竞租人,均视作已对标的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本场拍租会《特别说明》及《拍租规则》的约定,对所拍租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了解所拍租的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该瑕疵可能造成的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七)本特别说明关于拍租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拍租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判断拍租标的是否符合拍租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拍卖机构对拍租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租决定,亦不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拍卖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履行任何义务。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竞租人(代理人)同意

并认可上述条款签名:


无为县无城十字街华联商厦层门面房

三年经营使用权

拍  租  规  则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参加本次拍租活动的委托人、拍卖人、竞租人、拍租竞得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拍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凡委托本公司拍租或依程序取竞拍号进入拍租现场,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拍租规则各项条款。

四、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及会场规则,竞租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竞租人在“拍租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指定的地点,现场查看拍租标的详细情况,以作为竞价的依据。如有情况不明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竞租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填写意向竞租申请登记表,并交付约定的保证金,取竞拍号后进入会场。

七、竞租人律凭号在参拍席就座,拍租会结束后,竞租人要交还号。成交,保证金充抵标的款,不成交,如数退还保证金。

八、本次拍租以增价方式竞拍,实施拍租时,由拍卖师宣布拍租标的及其主要情况,并当场宣布拍租方式、起拍价额及加价幅度。竞租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个加价幅度。

九、竞租人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若竞租人同时报同价格以拍卖师点号为准。

十、竞租人必须遵守拍租现场的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经发生上述行为,即取消其竞租人资格。

十、价高者得。经过轮番角逐,拍卖师点号,重复竞租人报价,对竞租人所报的高价格连报若干次后,宣布“后次”或“第三次”等,若再无人加价,用槌击盘,以示成交。后应价的竞租人即为拍租竞得人。

十二、拍租成交后,拍租竞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定《拍租成交确认书》。拍租竞得人若反悔,须按成交价的20%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没收保证金。如再次拍租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和新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拍租竞得人应在成交后3日内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3%的比例向本公司交纳拍租佣金。不能按期付清佣金,保证金不予返还。本公司可按本规则第十二条之规定处理。

十四、拍租竞得人交足拍租佣金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十五、本规则适用于本次拍租会。本规则解释权归本公司。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竞租人(代理人)同意

并认可上述条款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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