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当涂路莱茵河畔花园9-商109室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合肥市当涂路莱茵河畔花园9-商109室房产司法拍卖
项目
名称 合肥市当涂路莱茵河畔花园9-商109室房产司法拍卖
项目
编号 2016SYCP0650
拍卖
时间 2016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
自由报价期限:60分钟;限时报价周期:3分钟
拍卖
地点 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
竞价大厅网址:http://bd.ahsszc.cn
拍卖
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拍卖
标的 合肥市当涂路莱茵河畔花园9-商109室房产权证字号:合产110155853;结构:钢混;所在楼层/楼层:1-2/18;设计用途:经营;建成年代:2011年;建筑面积:106.86平方;
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安徽财苑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皖财苑房评字[2016]第015号评估报告。
特别
说明 拍卖标的以现状移交。设有抵押权。另拍卖标的存在租赁,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租赁的详细情况。
税费承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办证、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先购买权人(如有)请在公告截止期前,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先购买。
其他说明: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拍卖人和本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
底价 99.61万元 竞买
保证金 10万元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为自2016年9月29日9:00起至2016年10月18日17:00止。
竞买人的申请登记
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661室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差额累进方法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5%)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拍卖价款支付方式 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拍卖价款。
业务
咨询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551-66223812 66223762
传 真:0551-66223694
地 址: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661室
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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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刘先生
电 话:13865225184 15905659009 0551-82313393
地 址:合肥市铜陵北路与颖河路交口安粮双景佳苑14#2221室